双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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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综合
省重点
高职(专科)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2024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水利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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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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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一、招生计划学校高职单独招生总计划2182人,实行总量控制,按专业计划数录取。其中三校生水利类试点专业计划50人;其他普通类专业计划2132人。(所有专业费用相同: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2月26日—29日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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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2023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水利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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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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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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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2022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水利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兼顾“德、智、体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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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逐步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2.基本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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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2017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西水利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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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资格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8〕13号)、《江西省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考院普〔2018〕2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逐步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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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